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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 人權教育基金會「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獎」甄選邀請書
◎ 第四屆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獎得獎人公告
◎ 附件一、教學活動設計格式
一、依 據
「教育部人權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」第二條(四)人權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發展。
二、主 旨
- 獎助從事人權教育活動,促進學校人權教育之推動。
- 鼓勵從事九年一貫課程融入人權教育教材之研究與設計,以增進人權教育教學成效。
- 鼓勵研發具體可行的教學範例,以充實人權教育教學實質內容。
- 徵選優良之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,分享教學經驗。
三、說 明
人權教育基金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於綠島完成亞洲第一 座「人權紀念碑」之後,陸續於綠島、台北、高雄及金門舉辦多場
「人權教育種子教師工作坊」。藉由教師工作坊的經驗,積極推廣
人權教育理念,培訓師資及發展教材。為落實本工作並紮根於基礎
教育,深感人權教材之充實乃當務之急的工作,特設「人權教育教
學活動設計獎」,廣邀各校老師參與本活動,以累積人權教育資源。
四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五、主辦單位:人權教育基金會
六、參加對象:
- 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校教師。
- 各大學院校學生。
- 對人權教育課程與教學有興趣之社會人士。
七、組 別:
分國小、國中組。
八、徵選內容:
以人權為主軸,並融入各相關學習領域之教學活動設計,可分為【內容說明】
【教學活動】【試教評估】【省思與建議】【參考資料】等部分敘寫(如附件一)。
九、參選作品規格
- 以A4紙張直式橫寫(請參閱附件一)。
- 文稿須字跡清晰(限打字),單面列印,一式五份。
- 提供作品電子檔。
- 附每位參選者之自傳(約1000字)五份。
十、收件時間:
即日起至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截止。(以郵戳日期為憑)
十一、收件地址:
人權教育基金會(會址:台北市11221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國立陽明大學公衛所 周碧瑟教授收)請掛號寄件,並註明「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計徵選」。
十二、評選
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委員會,分初選、複選二階段評選之。
十三、獎勵:(獲獎名額視參選作品之數量及水準由評選委員會決定)
- 特優獎:每組各取一名,每件作品各得獎金貳萬元及楊英風設計「尊重與包容」雕塑、獎狀。
- 優等獎:每組各取二名,每件作品各得獎金壹萬元及獎狀。
- 佳作獎:每件作品各得獎金肆仟元及獎狀。
十四、頒獎
- 入選名單於十一月上旬公布,並通知所有申請者。
- 頒獎典禮於十一月下旬舉行。
十五、注意事項
- 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,勿抄襲他人作品。
- 參選作品可獨立製作或小組合作,惟每件作品報名作者至多以五人為限。
-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原作者所有,但必須無償授權本
基金會「得獎作品非營利用途之使用權」,以利人權教育之推廣工作。
- 每一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(如附件二);作品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。
- 考資料請註明出處,如係「引用」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;請勿侵害他人著
作權,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- 參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提供電子檔,若有實際教學資料或輔助教材,也請一併附上。
- 其他注意事項及報名事項請參閱「人權教育教學活動設
計獎」邀請書或本會網站(http://www.href.org.tw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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